[張琬聆/台北報導]
社區管委會總是管很寬,家裡寵物吠叫、跑跳吵到鄰居,管委會就跑來規勸,或者要求寵物在社區不能落地,甚至禁止住戶飼養寵物!面對這些管太多的管委會,有辦法抵抗嗎?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表示,基於公共衛生及社區安寧,
管委會可規範寵物不能亂吠叫、大小便地點等,但除非經區權會通過並寫入規約,否則不得擅自禁止住戶養寵物。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謝彥安提醒,買房時可要求房仲或屋主出示規約,詢問是否有禁養寵物的規定,才不會住進來後發現不能養寵物。
「當然這個問題也不是不能解決」,謝彥安認為,
儘管社區公告規約確實禁止養寵物,住戶如果覺得太不通情理,也可集結有共識的住戶,號召區權人重開會議修改此規約。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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