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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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房屋首購族群減輕買房負擔, 政府於2023年推出新青安房貸政策,優惠條件包括貸款額度提高、貸款年限延長等,吸引不少小資族、首購族進場。但是,近來卻也發生小資族因聽信房仲人員話術,誤認可以申請新青安順利核貸,因此將存了多年的第一桶金當做自備款買下1間40年老公寓,結果銀行核貸的成數未如預期,必須補足貸款不足差額,因此出現購屋消費糾紛。
房仲業者特別提醒消費者,簽訂購屋契約前,建議先向銀行諮詢貸款條件,若購屋附有附帶條件亦應一併載明於契約內容,以避免衍生紛爭。
由於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移轉,買賣雙方應向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及辦理契稅申報,並於繳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後,才可以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但如果嗣後發生消費糾紛、買賣不成時,在尚未向地政單位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前,仍可由雙方協議解除買賣契約,共同申請撤回申報並退還已納稅款。
目前按照稅法規定,買賣土地及房屋時,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是賣方,契稅納稅義務人是買方。不管雙方私契如何訂定,例如轉嫁由買方支付土地增值稅等,都不會影響稅法上納稅義務人的認定,也就是說,如果經雙方協議撤回土地現值申報或契稅申報,稅務局還是會將土地增值稅退還給賣方、將契稅退還給買方。
稅務專家提醒,購買土地與房屋後,地價稅以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房屋稅向房屋所有人徵收,如為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則向事實上處分權人課徵,與買賣契約之債權行為無涉。舉例來說,如消費糾紛衍生嗣後房地買賣契約無效,而不能辦竣產權登記時,仍將以原登記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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