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宇/高雄報導]
比起新成屋,中古屋買賣反悔的比例相對較高,為何中古屋這類糾紛較多?地政士指出,雙方價格認知有落差是主因,但中古屋買賣反悔就不像新成屋這麼好解決,基本的賠償免不了。
中古屋交易常見反悔不買不賣的原因,多數是價格問題,鴻毅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謝志明表示,買方反悔不買的理由,最常見的就是覺得買貴了,民眾簽約後從其他管道得知同社區或同區段有更低的價格,想藉此向屋主議價。此外,家人不喜歡、自備款籌不出來,都是買屋者會反悔不買房的原因。
不過比起新成屋建商通常願意退訂金,中古屋就沒這麼好處理了,謝志明表示,根據《民法》249條規定,如果買方反悔不買,賣方有權力沒收全部的訂金,若是賣方反悔不賣,則必須加倍返還訂金。若是因為雙方原因而不能履行合約,賣方則須將訂金退給買方。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就只能經由法律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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