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2023-07-06

囤房稅加重 最高喊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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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

鎖定囤房大戶,政府再出招,行政院會今(6)日議程將討論財政部提出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預計將祭出囤房稅修法,共兩大方向,首先是從現行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其次是調高非自住稅率(囤房稅率),最高將由現行的3.6%調升至4.8%。

面對居住正義聲浪,除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的《平均地權條例》打炒房重拳外,針對外界關注的房屋稅條例,財政部祭出改革,將修法加重囤房稅,為房市再投震撼彈。

囤房稅

依據現行規定,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2%,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至3.6%,各地方政府可視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根據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也就是俗稱「囤房稅」,目前已有台北、桃園等十縣市落實囤房稅。

財政部此次修法加重囤房稅,分為兩面向,首先是改採全國歸戶,現行房屋稅採縣市歸戶,若囤房大戶在不同縣市持有房屋,例如某大戶在台北持有三戶、高雄持有三戶,皆可適用自住稅率,將有規避囤房稅空間。

不過未來財政部修法,將改採全國歸戶,以前述案例來說,六戶房屋只能三戶自住,剩餘三戶為非自住,將會落入囤房稅課徵範圍。至於房屋跨縣市者,納稅人未來可自行選擇申報縣市。

另外在課徵稅率方面,據悉,財政部為強化差別稅率效果,從現行非自住住家稅率1.5%至3.6%之間,調升至2%至4.8%之間,等於是稅率地板、天花板統統都調升。

由於房屋稅屬地方稅,未來差別稅率級距仍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至於針對自住房屋方面,外界曾建議應朝「自住輕稅」方向改革,不過此次修法仍維持現行規定,自住仍限三戶、稅率維持1.2%。

知情官員表示,囤房稅修法已討論許久,其中對於稅率調整幅度也經過反覆討論,最終才定案。

另外財政部2022年曾徵詢地方政府意見,當時僅台北市贊成採全國歸戶,其餘21縣市均反對;不過據了解,財政部近期又再度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包含台北市,贊成全國總歸戶的縣市已增加至十個,為落實居住正義,因此推出修法。

新聞來源:u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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