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宇/高雄報導]
情侶一起購屋往往會衍生一些問題,雙方濃情蜜意時什麼都說好,一旦感情生變什麼都變成不好,例如不動產「共同登記」就很容易因為共同持有的雙方關係改變,造成不動產無法處置。
情侶、夫妻一起購屋,或是朋友間合夥投資,常採「共同登記」方式,各自持有一半產權,日後若大家分道揚鑣,或有人擺爛不繳房貸,不動產處置就會變的很棘手,另一方僅有一半的產權,想賣也賣不掉。
對於這種狀況,鴻毅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謝志明表示,若是情侶、夫妻最好登記在其中1人名下,而朋友間共同投資,登記人數及比例也應避開2人各一半,最好大於3人,未來其中一方出現困難時,可透過多數表決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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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