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新聞2021-02-01

實價登錄新制無需報店廠辦資訊 內政部:系統自動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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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

媒體報導實價登錄新制取消需申報廠辦、店面等建物用途資訊,恐使資訊不透明。內政部回應,實價登錄提供的建物用途資訊,修正由系統自動揭露地籍登記資料中已登記的建物合法使用用途,讓資訊更正確。

媒體日前報導,實際登入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發現自實價登錄新制實施以來,雙北市在2020年8月至12月揭露的店面、商辦、廠辦、倉庫交易,台北市僅南港區還找的到21筆廠辦、1筆商辦交易;另外大安區有成交1筆商辦;至於新北市,竟然下半年都找不到任何交易資訊。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制度原規定申報人在申報登錄時,應在規定的廠辦、店面、住宅大樓等12種用途中選載「建物型態」資訊。在過去辦理過程中,因這些用途名稱定義並不明確,且非建物的法定用途,不但使申報人不易判斷,且曾發生俗稱工業住宅建物,雖依法只能作一般事務所、零售業等用途使用,但卻被誤認申報為住宅使用情形,不僅影響實價登錄揭露資訊的正確性,並會誤導民眾使用判斷。

因此,配合去年7月1日實價登錄改由買賣雙方申報新制的實施,內政部特別邀集縣市政府、相關公會討論新制作業方式,經考量目前地政機關的地籍登記資料中,因已有依照使用執照登載建物合法使用的用途資訊如住家用、商業用等,因此修正作業方式,改由系統自動將已登記的合法使用用途資訊予以揭露,可使提供查詢的資訊更為正確,也讓買賣雙方民眾申報時免再選填,避免錯誤情形發生。

此外,對於報導指出,目前實價登錄揭露的資料中,有部分建物的使用用途為「見其它登記事項」,內政部表示,將儘速修正實價登錄查詢系統,使相關登記的使用用途資訊能完整揭露提供查詢。

新聞來源:u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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