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巧穎/台北報導]
買賣房屋契約,
研擬將依照現值公告或房屋交易價收取公證費,往後民眾可能須繳交至少6000元以上的公證費用。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公證將有效遏止假契約的產生,有助於不動產交易更為透明,而由於目前房仲撮合交易與代書過戶業務部份,與此並沒有太大衝突。
建商對預售屋的公證則持保留看法,嘉磐建設董事長魏嘉銘指出,預售屋完工前,繳交的是工程期款,很難建立公證人制度。而一般自然人與建設公司的買賣方式不同,在沒有任何的法令前講還太早,要看立意的更本在哪裡,制度是否有使民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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