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2017-04-05

梯間放雜物 專家:「管委會不制止反而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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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琬聆/台北報導]
社區大樓管委會的職責很大,尤以公領域的管理與維護是最主要管轄範圍,這個公領域也包含每個住戶門口的梯間,例如要求住戶不得在門口外、梯間擺放鞋櫃、雜物等,難免讓住戶覺得管太多,因此引發彼此的爭執。

專家表示,為維護消防安全,管委會要求梯間清空是必須做的事。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基於消防安全,梯間、走廊通道不可推放雜物或鞋櫃,以免火災、地震時影響逃生。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認為,「門口擺放雜物,管委會應予制止,不管反而不對!」

基於同樣的理由,有些社區大樓的店面,會在走道擺放店家看板、招牌或雜物等,為了不影響逃生通道,管委會也有權要求移除。

此外,住戶若與社區開設餐廳、醫院或養老院等營業場所,郭紀子表示,如果產生油煙、異味時,管委會基於維護環境與住戶權益,可要求改善,但就算取得區權會多數同意,也不得要求對方搬離,或拒絕對方開業。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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