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2017-02-13

情人買屋 分手後該怎麼處理這傷心屋?

8,145的人關注

字級

分享


[地產中心/台北報導]
明天就是不戴墨鏡出門恐怕會被閃瞎的情人節了,別說記者見不得有情人終成眷屬而想觸霉頭,其實很多情人熱戀時沖昏頭而買房,但最終勞燕分飛,包袱款款走人很簡單,但一起購買、甚至共同登記的房子該怎麼處分,可就是門大學問!
李佳芬地政事務所負責人李佳芬建議,兩人在購屋時可另立合議書,除了寫明出資比例、詳列如何負擔各項支出及貸款外,還有「未來售屋所得的分配」也別漏掉

「房地產屬於會增值或跌價的大筆資產,購屋契約寫得愈清楚愈好。」梁茂廣告副總經理謝佳儒表示,未來出售時可按出資比例分配獲利,就算不出售,採出租投資方式,也可按出資比例分配租金收益。

此外,未來出售時為免雙方在賣不賣、增值獲利多少的問題上爭執,謝佳儒建議在購買合約書外另擬定但書,加註「共同承擔增值或跌價」,且「增值金額由國家核可的不動產估價師所認定的價格為依據」。如此一來,兩人分手但有人不願出售房子時,一方可據此要求賠償漲價金額,或折抵跌價金額。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年度成交突破4,000件!年度成交突破4,000件!
王玟心 經理

後甲直營店

王玟心 經理

0952-124-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