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務潔/台北報導]
租屋處如果突然變成法拍屋,但是租約時間未到民眾該如何保住自身權利,關鍵就在租屋的時間點。
律師蔣美龍表示,
若是租約起始時間設於查封前,就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租客權利將不受影響繼續承租,但是須注意該原則不適用於不定期租約,及5年以上未經過法院公證的長期租約。此外,若租屋起始時間在查封後,也
不適用於買賣不破租賃,拍定人解除租賃關係。
然後在租屋期間因法拍經歷新舊屋主轉換,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目前租金與押金是否同前契約轉讓或屬不同契約各有判決案例,租客若面臨屋主移轉,最好要主動跟雙方連絡確認,以後退租後押金須向何人取回,且不同屋主租約部分若能重新簽約比較有保障。
文章來源:
蘋果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