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加入您的幸福物件!

幸福家不動產

 
 

相關法規

幸福・從家開始HAPPINESS BEGINS AT SINGFUJIA

文字大小:

地價稅
目前新建案依建築法規範會留設法定空地,目的在於維護建築物通風採光,預防建築物過度密集,且有助景觀視野、通風採光及消防等功能,設置的受益者屬於房地所有權人,因此,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法定空地是無法減免地價稅。

 

 

稅務專家表示,有些建案在核發使用執照後,經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如土地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財政部已於109年1月21日發布令釋,此類土地已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有上述無償供公眾通行之原屬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嗣後因都市計畫變更,該部分經變更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請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分享至:

 其它文章 更多...  

  •  榮耀事績GLORY

    •  2024-01月/ 龍虎之星

    •  2021-09月/ 龍虎之星

    •  2020-02月/ 龍虎之星

    •  2019-12月/ 百萬之星

    •  2019-06月/ 百萬之星

    •  2019-05月/ 百萬之星

    •  2018-11月/ 龍虎之星

  •  勵志目標SLOGAN

    時間在哪,成就在哪!

 

黄家俊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