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王/盧振池報導]
現在的房市交易因為房價比起之前便宜而漸漸回溫,但是想要買到比一般房子更為便宜,就只能找找「法拍屋」或「地上權住宅」了!法拍屋的投標、貸款到交屋等過程,需要一些專業知識+冒著一些購屋風險,不是人人都辦得到;相對的,現在地上權住宅的使用約定年限已經拉長到70年,最近財政部更有意協助銀行放寬地上權住宅貸款的限制,對於有意購買地上權住宅的民眾可說是一大福音。
▲為了提高銀行業對地上權住宅的放款意願,財政部正研擬新對策。
目前民眾對於地上權住宅比較有意見的地方有三項,分別是「使用年限」、「地租漲太凶」和「房貸不好申請」房地產業者表示,最近幾年由於政府規劃出來的地上權土地標租案紛紛流標,於是積極朝著「減少民怨」的方向來解決地上權住宅各項問題,也的確推出了不少地上權住宅的改革作法,以便提高民眾接納地上權住宅的意願。
銀行承作意願可望提升例如以前常有民眾反映地上權的房子不容易申請到房屋貸款,原因包括產權不能分割移轉,使得銀行的放款風險增加、政策上沒有提供誘因,銀行當然能不辦就不辦。現在則不一樣,不但新推出的地上權住宅建案產權能獨立分割、移轉,就和一般的住宅一樣,而且今年2月財政部為銀行業發聲,爭取地上權建案的融資要和政策性房貸(例如青年安心成家優惠房貸)一樣,可以排除銀行法第72之2條的30%上限規定(此條文明訂: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30%。)一旦銀行業者樂於響應地上權住宅的政策,民眾就比較容易申請到相關的房屋貸款了!
舊式地上權住宅與現今地上權住宅的差別
比較項目 | 舊式地上權建案 | 現今地上權建案 |
每坪售價 | 市價的6~7折 | 市價的5~7折 |
土地租約年期 | 30~50年 | 以70年居多 |
房貸成數 | 最高5~6成 | 最高6~7成 |
銀行承作意願 | 不高 | 較高 |
地租變動 | 100%隨公告地價變動 | 3分之1隨公告地價變動,3分之2固定不動 |
對於地上權住宅使用年限的問題,以前不少民眾擔心的不只是30、50年的時間夠不夠晚年來居住,還有距離地上權到期的年限越來越近,恐怕地上權住宅明明還有一半的時間可以居住,房子的市價卻可能剩下3分之1而已。為了解決民眾的憂慮,於是國有財產署對於地上權案件已經把租約年期拉長到70年,不但是自己的晚年居住問題不需憂慮,就連自己的子女要住到老年也不成問題。
▲地上權租金的計算方式已經修改,民眾不必擔心公告地價調高而大漲了地租。
另外,針對地上權住宅的地租漲太凶問題,財政部也已經在去年修改了地租費用的計算方式,取消「100%隨著公告地價調整」,改為「3分之1隨每年公告地價調整,其餘3分之2依簽約時公告地價不變。」大幅降低了地租變動的不確定性。在這些不利因素漸漸消除之際,說不定房價夠便宜的地上權住宅建案也有機會趁勢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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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