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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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使用權社宅」一事,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
他強調,社會住宅有3個很重要的精神:首先,在最需要的時候,留給最需要的人,再來要有一定的周轉率,最後要有退場機制。
林右昌說明,現行使用社宅的時間採3+3年的設計,這個我們可以滾動檢討。不過,臺灣的社宅政策起步非常晚,是民進黨列入「十年政綱」,在總統蔡英文執政後才開始推動,跟其他國家已推行數十年的狀況完全無法相比。
所以,不管是直接興建還是包租代管,臺灣社會住宅的數量都還需要大幅提升,這是社宅政策最大的課題,也是未來要繼續努力的方向。
社宅一定要有退場機制
林右昌進一步說明,社會住宅的使用,一定要有退場機制,當使用者達到一定的社會經濟地位之後,就應該退場,把國家資源留給更需要的年輕人以及弱勢族群,做最有效益的使用。
就像停車問題一樣,車很多但停車格有限,因此公有停車格為什麼要規定費率以及限制使用時間,就是要提高周轉率,把需求留給最需要的民眾來使用,這個道理相信大家都能夠理解。至於「使用權社宅」想法,尚待更多的討論與研議,並非既定政策,請勿以訛傳訛。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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