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規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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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想要把不動產過戶給兒子,稅事上有哪些注意事項呢?南區國稅局指出,不動產移轉主要有買賣及贈與二種方式,除了過戶當下的稅費試算之外,別忘了顧及未來兒子換房的需求,若採買賣的形式過戶,兒子可以用原始成交價申報成本,較能節省房地合一稅。
設想一位爸爸手上有棟房,市價大約1000萬元,為避免日後遺產稅的問題,希望早點過戶給兒子,會遇到二種情境:第一種情境,可能是爸爸擔心兒子尚無力買房,直接將房過戶給兒子,或簡單打個折扣賣給兒子;第二種情境則是兒子事業有成,直接以市價向爸爸購房,不相虧欠也不占便宜。
官員指出,最近就有位台南陳先生提出這個問題,他想將房屋移轉給工作多年的兒子,究竟情境一跟情境二相比,哪個比較節稅呢?
官員表示,情境一指的就是贈與移轉,如果採用贈與方式移轉房地給兒子,須申報繳納贈與稅。不過贈與稅課稅基準跟買賣不同,是以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陳先生名下這筆不動產,雖然市價大約1000萬元,但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僅約200萬元。
官員表示,在贈與的情況中,由於贈與人每年有220萬元免稅額,陳先生同年度如沒有其他贈與,其贈與該房地給兒子時,贈與金額為200萬元,尚未超過免稅額,所以不用繳納贈與稅。
新聞來源:u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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