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新聞2021-08-02

租屋族注意!住宅補貼不需搶頭香 8月2日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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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

今年度住宅補貼第1次受理申請期間為8月2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項目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大類。營建署提醒,住宅補貼採評點制度,8月31日受理申請期間截止後,直轄市、縣(市)政府會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於計劃戶數額度內由高分至低分依序補貼,跟申請遞件時間無關。

因政府資源有限,有名額限制,採評點制度,符合資格條件者須按評點分數排序,排序完成後才會依序補貼,營建署表示,補貼先後與申請遞件順序無關。

營建署再次提醒,為加快審查速度及維護自身權益,請民眾務必備妥文件再行提出申請,「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申請必備文件,萬萬不可少,申請「租金補貼」且已租屋者,租約、郵局存摺、建物登記等資料缺一不可。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且已購屋者,權狀、貸款餘額證明要備妥。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權狀要記得。

對於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提高其優先補貼機會。今年租金補貼實施分級制度,會參考是否有弱勢身分決定補貼金額,每月2,000元至8,000元不等;另外,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部分,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地方政府審核通過,可享有較低的優惠利率,目前為0.312%。

營建署也提醒,今年因應疫情嚴峻取消放臨櫃申請,改採線上、郵寄及經舊戶同意帶入前次資料方式受理申請。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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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惠如 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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