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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中心/綜合報導]
房子是許多屋主一生打拼的心血,若是轉賣委託仲介銷售,可得把委託銷售契約書看個仔細,留意6大要點不吃虧!

1. 契約書仔細看:
契約內容含房地標示、銷售的價格、附贈設備、價款支付方式、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期間、標的物現況說明書,審閱期至少3天。

2. 專任約或一般約:
簽訂專任委託賣方,不可以再私下出售或委託其他第三者,但是相對也能享有更專業的服務。

3. 備齊證件物品:
委託人應出具所有權狀影本、身份證影本及鑰匙等物品,並將房屋重要事項簽認於標的物現況說明書中。

4. 確認服務內容:
經紀人應誠實告知委託人之房屋訊息,並透過各種管道進行銷售作業。

5. 違約罰則:
屋主與仲介的權利義務須依照契約履行,不是任一方說解除就解除。除非雙方同意解約或有法定解除事由,否則任一方違約的話,都要依照契約訂定的罰則處理。

6. 佣金:
依內政部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經紀業收取服務報酬總額不得超過不動產實際成交金額6%或一個半月租金。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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