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新聞202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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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為健全稅籍,並求稽徵確實及課稅公平,每年均依據財政部計畫,辦理房屋稅籍清查工作。114年度房屋稅籍清查工作將自2月1日展開,期間自114年2月起至11月止(4、5月除外)共計8個月。
南市府財稅局表示,今年度清查範圍除例行應清查里別外,並將新建房屋、減半課徵、課稅異常、減免稅及老舊房屋等列入清查重點加強查核。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及拆除等情形,均應在建造及拆除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報。
另該局指出,如房屋無出租、無營業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理戶籍登記,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記得一定要在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辦理戶籍登記及申報房屋自住使用。
逾期申報者,自申報之次年期開始適用。如前已核准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其用途未變更及戶籍未遷出,仍繼續適用,免再提出申報。
稅務專家提醒多屋族,配合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實施,並將從今年5月開徵,個人持有住家用房屋其課稅現值如已低於各縣市所訂免徵標準者,全國累計未達3戶,將會由房屋當地主管稽徵機關逕予核定免徵房屋稅,無須申請;但如持有符合前述免稅規定之住家用房屋超過3戶,應於114年3月24日前申報擇定;未申報或逾期申報擇定者,將由稽徵機關按其114年2月28日之房屋稅額由高至低排序,主動從優擇定。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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