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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從家開始HAPPINESS BEGINS AT SINGFU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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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真/台北報導]
社區大樓共用電表,住戶A想申請安裝獨立電表,卻被管委會以公共空間為由拒絕,合理嗎?

國霖機電總經理徐春福說明,「住戶要申請電表或是水表狀況都是一樣的,就是要有獨立的門牌,然後要有產權,這樣子的話就可以申請。」

「台灣電力公司的高壓受電室,都會在地下1樓為多,是這棟大樓的所有權人共同擁有,集中電表一樣在台電受電室的旁邊的那一面牆。」若公寓或大樓的受電室,其產權、維護義務屬於台電所有,住戶也有獨立門牌及產權,且經台電評估後確認可以安裝獨立電表,管委會就無權阻擋。

但是也有少數建案,受電室旁邊的牆面,產權是屬於建商的,這種情況大多用高壓供電系統,要申請在這安裝電表,可能就需要管委會同意。

「如果本案那一棟大樓是單一產權,他就是單一的高壓供電戶,那台電那邊就只有單一的高壓電表,像這種使用戶,每一戶就沒有獨立的門牌號碼,要申請單一的電表或是自來水表,可能就會有問題。」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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